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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拔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等主要学生干部的通知

来源:团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5-23

 
各院(部)团委、学生会、各学生社团:    2003~2004届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任期将满,为切实做好换届工作,选拔一批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学生担当重任,校团委、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决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全校学生招聘校学生会主席等主要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聘职位    校学生会主席(1名)、副主席(4~5名)、副秘书长(4~5名)    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1名)、副主席(4~5名)、副秘书长(4~5名)二、基本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学习成绩优良,重修课程不超过2门次。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有开拓进取精神,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学生社团干部工作经验    4.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中共党员(含预备)或者荣获过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6.五官端正,仪表大方。    7.长安大学在册全日制学生。三、招聘程序    1.报名阶段:5月20日~6月1日下午4:30~6:30,报名地点设在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应聘者需填写《长安大学学生干部应聘报名表》,报名表在校学生会主席室、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室领取,也可在校团委网站下载。    2.初选阶段:由校团委根据报名基本条件进行筛选,符合条件者进入下一阶段。    3.竞选阶段:由校团委会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评判委员会,组织公开答辩。答辩采取自我介绍、评委提问、现场回答的方式进行。    4.公示阶段:根据评判委员会集体评议结果,确定各职位的侯选人名单,向全校公示。    5.公布阶段:由校团委将公示无异议的侯选人报学校党委审批后,向全校公布。 
校 团 委校 学 生 会学生社团联合会200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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