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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团省委文件)

来源:团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4-22

    (2)签定协议。6月3日--15日,全国项目办委托省项目办与志愿者签定招募协议,协议签定后,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3)6月18日前,省项目办汇总协议签定情况报全国项目办,全国项目办确定正式入选的志愿者名单及其服务岗位并向社会公布。    6、其它工作    (1)各高校项目办要本着对志愿者负责的态度,积极协助做好本校入选志愿者的毕业体检工作,严把体检关,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应及时上报省项目办并进行调换。    (2)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派遣证。毕业生在报名时要做出相应承诺,各高校项目办要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3)各高校项目办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组织本校入选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理念等内容的培训。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招募工作是整个计划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工作量大、环节多,要按照我省实施方案,按期完成招募工作,保证下一阶段工作顺利实施。    2、做好宣传。各高校要运用多种方式,在全国统一宣传的基础上,结合“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宣传行动周”,大力加强招募宣传工作,为全国高校和广大应届毕业生了解、参与西部计划创造更有利的社会氛围。从4月17日起,全国项目办定期公布各省报名人数和所占各省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比例。    3、改进方法。要充分利用网络的技术优势,在启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后,各高校要充分利用这一系统,实现工作的电子化和信息化,提高招募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增强工作的公信度。同时,由于今年是第一年实施网上报名、选拔,要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备份工作,以应对网上报名可能产生的意外。    4、沟通信息。各高校项目办在招募工作中的有关情况特别是典型事例及时报省项目办招募组。省项目办联系方式:综合组(团省委宣传部):电话:(029)88412005 传真:(029)88412015招募组(团省委学校部)电话:(029)88412074  传真:(029)884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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