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制订团委职责范围内校园文化建设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
二、负责大学生艺术节、文化节、体育节的整体策划、活动安排和组织实施工作。
三、负责大学生日常文体艺术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四、负责各分团委、团工委、学生会、学生社团文化艺术类活动的业务指导工作。
五、负责大型庆典活动的策划、实施工作。
六、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全省的文化竞赛活动。
七、协助招办做好文艺特长生的招生工作。
八、负责大学生艺术团的管理、培训工作。
九、组织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加强学生文艺骨干培养。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